您现在的位置是:鱼贯而行网 > 知识
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刚玻璃及相关人员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
鱼贯而行网2025-07-09 11:24:36【知识】1人已围观
简介炒股就看,权威,专业,及时,全面,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!来源:广东证监局〔2022〕53号关于对甘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李雪峰、严春来、孙爽、郭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甘肃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李
炒股就看,未及务金权威,时履收广专业,行信息披相关及时,露义璃及全面,刚玻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!东证
来源:广东证监局
〔2022〕53号
关于对甘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监局警示李雪峰、未及务金严春来、时履收广孙爽、行信息披相关郭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露义璃及决定
甘肃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李雪峰、刚玻严春来、东证孙爽、监局警示郭娟:
经查,未及务金你公司及子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计向合惠(天津)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、向新余澎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1.3亿元,金额合计2.3亿元,占你公司披露的上一年度总资产的23.23%,构成上市公司应进行临时报告的重大事项。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三条、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。
你公司董事长李雪峰、总经理严春来、财务负责人孙爽、董事会秘书郭娟未能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我局决定对你公司、李雪峰、严春来、孙爽、郭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,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,依法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同时,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,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,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。
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广东证监局
2022年5月7日
很赞哦!(8758)
上一篇: 幸福人寿四、六股东拟出售股权离场,冻结、质押也要卖!
下一篇: 手机厂商年末大冲刺
相关文章
- 北大教授孙祁祥: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新市民保险服务中心,提供免费服务
- 继续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,中信、中金等五家头部券商集体发声
- 北京环球度假区双十一首推“非指定日门票多人组合”
- 郑州今年第三批集中供地:23宗地块总起拍价172.7亿元
- 中国银行马龙:数字化转型是一场触及组织经营范式的深刻变革
- 澳媒:前任澳驻美大使声称,中国若限制关键矿产出口,“美国会疯掉”
- 四部门发文!稳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,鼓励传统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转型
- 大韩航空一架空客客机冲出跑道,飞机损毁严重,无人员伤亡
- 创业板30家央企上市公司名单来了,监管层两天三度表态聚焦国企估值体系,与高质量发展一脉相承(附股)
- 20秒涨停,光刻胶概念爆发!芯片活跃消费调整,工业母机板块表现强势